(中共二十大·声音)华媒聚焦二十大:新语汇答时代之问 新动向许未来之期******
中新社北京10月22日电 (金旭 徐文欣)中共党代会是外界观察中国的重要风向标。在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背景下,正在召开的中共二十大为全球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华文媒体对此高度聚焦。
法国《欧洲时报》将中共二十大比作百年大党“应考”百年变局的全景答卷。其社论称,中共二十大报告中,不变的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初衷,是坚定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决心,是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持。
报道还表示,中共二十大报告字里行间透露“开放”二字,既是对海外针对中国经济政策质疑的有力回应,也为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经济吃下一颗“定心丸”。
新加坡《联合早报》在众多“新语汇”中,关注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提法,称其框定了中国模式的样子,也借此消除相关误解和幻想。
日本《东方新报》刊文表示,在全球化和世界各国经济高度融合的时代,中国作为多边合作和自由贸易的重要倡导者、推动者,在推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兼顾全球共同利益,将推动全球现代化的持续加速。
中共二十大带来的新动向成为华侨华人的关注点。身在海外,他们为祖(籍)国的发展欢欣鼓舞。
菲律宾《世界日报》发布社论称,海外华侨华人虽远离祖(籍)国,但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把他们和中国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中共二十大报告让华侨华人对中国未来充满期待、满怀信心。
罗马尼亚《欧洲侨报》发文表示,中共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振奋人心,海外侨胞高度关注大会为中国及世界在经贸往来、和平发展、文明交流等方面带来新动能和新机遇。
葡萄牙《葡新报》发文称,中国向170多个国家的海外同胞发放“春节包”“健康包”,通过“春苗行动”协助460多万海外中国公民接种疫苗,始终把海外同胞的冷暖安危牵挂于心。外交为民,让海外同胞背后有依靠,心中有温暖。
祖国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美国《侨报》指出,中共二十大报告结合“时”“势”之变强调反“独”促统两手抓,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既着眼于心平气和厚植民意,也掷地有声“反独”“反干涉”,展现了定力强大、情绪稳定、作为审慎、精准施策的形象。
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提出“造福台湾同胞”。香港《大公报》对此发文称,这个提法既有新意又有善意。多年来,大陆推出的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本身就是实实在在造福台湾同胞。报告进一步释放了善意,希望台湾青年与大陆青年一道携手打拼中国的未来。(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